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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复函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期:2022-10-13 10:33:52    浏览次数:158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926 生成日期 2022-10-13 公开日期 2022-10-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
关键词 建设,建筑,工作制度 分类词 城乡建设,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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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曹国群、潘建忠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兴杨公路增设路灯”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宜住建函字〔2022〕50号

  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5号

  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复函

  曹国群、潘建忠代表:

  你们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兴杨公路增设路灯”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府已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实施了兴杨公路S240宜金线至杨都线段路灯工程,总长14余公里,共投资1700余万元,全部使用了LED节能光源。

  针对建议所提出的兴杨公路邬泉村段至英驻村段未安装路灯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市政府建议,争取早日将此路段路灯工程列入政府建设计划,同时也请杨巷镇镇政府积极向市政府争取。

  以上办理情况,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郭文涛,电话:81730079。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