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颐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及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期向我中心提交了退出宜兴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申请。根据《无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与宜兴市颐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协议,终止协议后宜兴市颐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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