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621 | 生成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水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 | 水利、水务 | 体裁 | 其他 | |
关键词 | 河流,湖泊,防汛 | 分类词 | 水利,气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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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深化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完成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深化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督〔2022〕4号)、《无锡市水利局关于深化提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水办〔2022〕7号)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水利行业实际,提出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水利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系统治水提质效”为基调,以坚决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狠抓责任落实,加强防控治理,夯实基础保障,提高监管常态化、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五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方案,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分级分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与广大职工安全发展理念。
(二)围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问题,围绕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明确安全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落实整改。
(三)积极探索水利安全生产新路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安全生产文件精神,研究探索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水利模式,努力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落细。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
(二)坚持安全责任为先,巩固整治成果。
(三)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严格安全生产督导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巡查,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力度。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一)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管理。对环太湖大堤剩余工程宜兴段、水库更新改造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对高空坠落、坍塌、滑坡、淹溺、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加强在建项目区用电、防火、涉及燃气管道以及运输车辆进出的安全管理。对面上农村水利工程,落实属地政府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塘坝、圩堤、闸站等水利工程运行的安全管理,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做好工程安全鉴定等工作。对于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方案“五落实”。
(二)强化汛期安全管理。明确汛期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和防范对象,组织开展汛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化隐患治理。汛期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防洪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制定调度运用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等,加强汛期巡查、监测和值班值守,落实各类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强化涉水作业安全管理。针对太湖蓝藻打捞等涉水作业,落实安全警示标志、消防救生设备等防范措施。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按照规范穿戴安全防护用具,防止落水。蓝藻打捞平台搭设应符合安全作业要求,加强用电管理,规范线路搭设和操作人员的操作流程,防止用电事故。
(四)强化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局机关内部监管,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实做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程。加强办公场所、食堂、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抓好消防安全,及时升级更换电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燃气、电器、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办公室主管负责人与后勤专职电工一起对后勤安全用电进行经常性的排查,确保局系统内部的用气、用电、用电、消防安全。
四、完善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
(一)坚决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
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相结合。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利用信息系统中上报的风险、隐患和事故监督检查信息,定期对我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三)强化惩戒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对不能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和风险隐患管控治理的单位,增加随机检查和抽查,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且整改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停建停用。
五、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高素质、专业化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人员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能力。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利用微信、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开展。
(三)加强应急管理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日常应急值守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响应迅速、指挥准确、跟踪及时、支持有力。加强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假日和汛期等重点时段应急值守工作,做到应急响应到位、指挥调度到位、协调保障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工作步骤
三年行动时间上具体分为四个阶段:2020年4月至7月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2020年8月到2020年12月期间落实上级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本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落实闭环管理。2021年动态落实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2年总结和巩固提升,健全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