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4603 | 生成日期 | 2022-09-26 | 公开日期 | 2022-09-2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工商 | 体裁 | 公告 | |
关键词 | 企业,公司,工商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市场监督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免费邮寄委托书 |
免费邮寄委托书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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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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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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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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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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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固定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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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单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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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事项 |
委托人自愿委托宜兴市行政审批局按照上述邮寄信息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宜兴营业部邮寄送达以下相关材料(请在相应的方格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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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必读 |
1、政务服务“办件结果”免费邮寄遵循“自愿、免费、高效、便民”原则。所有费用由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宜兴营业部统一结算,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包装、寄递费用。 2、如有任何邮寄信息变更,请及时与邮政速递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087022267),由于委托人原因而导致退件,邮寄服务将自动终止,委托人自行到窗口领取文书资料。 3、自EMS快件送出之日起,视为宜兴市行政审批局已依法履行送达义务,若委托人提供邮寄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资料丢失、冒领等不良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4、如因运输造成材料丢失、损坏、冒领等不良后果,请委托人自行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宜兴营业部协商处理,宜兴市行政审批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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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自愿接受本委托书全部内容,保证所提供的邮寄信息正确、完整、有效。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本委托书由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填写,收件人必须是委托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