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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孵化载体申报工作启动

首次通过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来源:宜兴日报    日期:2022-09-23 08:59:5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4594 生成日期 2022-09-23 公开日期 2022-09-2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科技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资金,技术,科研 分类词 财政,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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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科创孵化载体申报工作启动

  日前,2022年宜兴市科创孵化载体申报工作启动。10月17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登录宜兴市政企服务平台,按要求分类填报。

  科创孵化载体主要囊括市内孵化载体及异地孵化载体。市内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和科创综合体;异地孵化载体包含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载体形态。科创孵化载体分别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和团队,全程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孵化服务。

  据市科技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申报的孵化载体主要聚焦我市重点规划发展的产业领域,瞄准宜兴太湖湾科技创新带重点建设的产业,培育和布局以集成电路、新能源、生命健康、电线电缆、节能环保、无机非金属材料、未来通信、工业互联网、航天航空、人工智能、区块链和量子技术等产业为重点的专业化孵化载体。

  不同类别的孵化载体申报,在实际运营时间、可支配孵化场地等方面有着不同条件的限制。其中,申报宜兴市级众创空间、在市内设立众创空间的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开展运营满3个月以上,具有3年以上可支配使用且不低于300平方米场地或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5家等条件;异地众创空间的申报单位,在满足上述部分条件外,还需满足每年在宜兴新注册且形成销售的企业数不低于2家等。申请宜兴市级孵化器、在市内设立孵化器的单位,实际开展运营满6个月以上,具有3年以上可支配使用且不低于2000平方米孵化场地,已有融资服务案例1项以上,在孵企业不低于10家等;异地孵化器的申报单位,在满足上述部分条件外,还需满足每年在宜兴新注册且形成销售的企业数不低于5家等条件。申请宜兴市级加速器的单位,应满足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年、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5名,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累计入驻企业不低于15家、每家企业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等条件。

  申请宜兴市级科创综合体,则需满足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主攻最有条件、最具优势的产业技术领域,覆盖范围内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宜兴市级以上孵化载体总数不低于5家等条件。

  通过启动本次申报工作,重点培育一批科创孵化载体,并着力加强载体运营管理,引导其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对成效显著的载体加大奖励力度。其中,对首次通过宜兴市级以上孵化载体认定或备案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异地科创孵化载体根据其项目在我市成果转化的效果,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备案或认定的科创孵化载体,根据其运行绩效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