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3475 | 生成日期 | 2022-07-25 | 公开日期 | 2022-07-25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2]1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文件,批复,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同意徐舍镇、湖㳇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
徐舍镇、湖㳇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徐舍镇
龙庭溪府:因其原占地面积有变更,现需重新确定四至范围及面积。东至新中路,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老104国道,占地总面积24736.4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龙庭溪府。
二、湖㳇镇
怀谷轩:东至内部道路,南至内部道路,西至雅达健康生态产业园7号地块,北至内部道路,占地面积34639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怀谷轩。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