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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鼎峰实验装备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来源: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2-07-11 15:05:19 浏览次数: 186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3189 生成日期 2022-07-11 公开日期 2022-07-1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规划,管理,执法 分类词 计划,经济管理,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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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江苏鼎峰实验装备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地案

  当事人:江苏鼎峰实验装备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编号:宜自然资规罚(2022)52号

  2018年7月,当事人在批准的厂房用地范围外,擅自向东扩占高塍镇赋村村土地建造厂房。截至调查结束,被占地块土地无任何手续,土地被占用,地面被硬化,地上建有一间一层厂房。经实地测量,被占地块占地面积272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272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72平方米。被占地块土地所有权属为宜兴市高塍镇赋村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前地类为农用地,面积272平方米,均为耕地。经核对,该地块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1.责令当事人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72平方米赋村村集体土地退还至宜兴市高塍镇赋村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没收非法占用的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农用地上建造的272平方米厂房;3.对非法占用的符合宜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272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罚款,罚款计人民币4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