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小学招生方案发布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3015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 公开日期 | 2022-06-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教育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招生,政府信息,公开 | 分类词 | 教育,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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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宜兴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较往年,《方案》中招生批次、登记条件、施教区等均有调整。 |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宜兴市城区小学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较往年,《方案》中招生批次、登记条件、施教区等均有调整。
根据《方案》,今年招生批次由两个批次变为三个批次,其中第一批次登记条件明确,适龄儿童需具有城区小学施教区正式户籍,且该户籍应与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相同,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这较往年对学生家庭户籍的有关要求作了调整。第二批次登记条件调整为适龄儿童不具有城区小学施教区正式户籍,但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对应的施教区有独立房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原定条件基础上,将父母双方在我市持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在城区小学对应的施教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的时限要求,分别延长为1周年以上、至少满1周年。第三批次为新增批次,明确因学校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学位已满,未能登记的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次摇号后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同时符合父母双方在城区小学对应的施教区取得居住证至少满6个月、父母(含父母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己取得在宜兴的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等三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填报该批次。此外,《方案》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就近、维护公平”的原则,对城区小学施教区作了细微调整,涉及市第二实验小学、荆溪小学、阳羡小学、东域小学等多所学校。
根据安排,我市适龄儿童均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登记报名信息,城区小学招生工作自6月25日持续至7月21日,其中6月25日至7月6日为第一批次招生阶段,7月7日至15日为第二批次招生阶段,7月16日至19日为第三批次招生阶段,7月20日至21日将完成前期未尽事宜的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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