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01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官林镇丰义社区撤居并村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6-17 16:11:10   [        ]     
文号 宜政发〔2022〕33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7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官林镇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居并村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优化社区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撤销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并入丰义村统筹管理,合并后名称为丰义村村民委员会。原丰义社区辖区内居民由官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分配、妥善安排落户,并做好相关衔接服务。
    以上区域调整以及村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