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2〕7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17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宜兴市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宜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市印染行业发展专项规划 (2020—2030)》,经研究,现制定《宜兴市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22—2024年)》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扣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企业亩均绩效两条主线,推进印染产业集聚,推进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和装备应用,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全市印染行业专项整治提升,为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快印染企业提质增效、助力全市产业提档升级夯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至2024年,全市实现印染行业“两减两提升”的总目标,即企业总数减少、重点水污染物(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减少、治污水平提升、经济效益提升。
1、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推进印染企业向集聚区集中,坚决关停太湖一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及印染集聚区外的印染企业,淘汰印染集聚区内产出规模和亩均绩效低的印染企业,印染企业总数减少50%以上。
2、企业行业提质增效。鼓励支持企业利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改造提升工艺技术装备,加大新品研发,抓好品牌培育,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印染企业平均税收提升至每亩15万元以上。
3、清洁生产水平提升。深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监管,促进技术改造和装备提升,逐步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印染废水排放量和重点水污染排放量削减4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整合。
推进印染企业集聚发展,优化和桥印染集聚区、屺亭印染集聚区、西渚印染集聚区、新建印染集聚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明确产业定位,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固废处置方案,落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控体系,加强区内企业的综合管理。鼓励区内印染企业兼并重组,优化生产工艺,实现产能升级,促进企业规模、产品质量和市场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土地资源紧张,无法进入印染集聚区且被无锡市确认为单点保留的非单纯印染优质企业,需确保各项既定条件达成,并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建成行业示范。
2、淘汰落后产能、强化污染控制。
实行淘汰机制,削减“小印染”企业数量。对敏感区域内印染企业,集聚区外印染企业,集聚区内安全环保水平低、产出绩效低的印染企业予以关停。鼓励印染企业转型发展,推动印染企业整合或转型其他绿色产业。对集聚区内保留印染企业(含单点保留企业)需明确水量和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削减要求,强化印染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提高印染企业排污成本,促进企业生产工艺、设施水平提升,践行宜兴市印染行业绿色发展的理念。2025年初,对集聚区内保留印染企业(含单点保留企业)实行绩效评价,对未达到提升要求的企业督促整改或继续推进关停。
其中2022年要推进完成以下类型印染企业的关停工作:一是重点敏感区域内企业。重点是位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企业。二是印染集聚区外非单点保留企业。主要是位于和桥印染集聚区、屺亭印染集聚区、西渚印染集聚区、新建印染集聚区外的印染企业(单点保留企业除外)。三是印染集聚区内安全环保隐患较多、整改难度较大,以及不符合属地产业发展方向、单体规模相对偏小、亩均绩效相对较低的印染企业。
其中非单纯印染企业关停印染工序,其他生产环节根据企业实际可予以保留,也可一并予以关停;对于单纯印染企业,实行整体关停。所有列入关停计划的企业,原则上应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签约,确保12月底前关停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
3、优化工艺水平、提升经济效益。
保留印染企业要不断提升现有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装备,提高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替代高能耗、高水耗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企业生产过程的清洁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具体要求见附件1、2)。要大力研发新品、培育品牌,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运用智能化、数字化赋能,拓展互联网、电商等新商业模式,使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市专项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信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无锡银保监分局宜兴监管组、消防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等部门和环科园、经开区、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新建镇、西渚镇、和桥镇、万石镇、太华镇、徐舍镇等9个板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整治办承担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等职能,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整治提升组、环保整治提升组,分别由市工信局、应急局、宜兴生态环境局任组长单位。为强化工作推进,9个板块也要相应成立专门机构。
2、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相关板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和各相关板块要进一步摸清印染企业情况,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研究提出“一企一策”具体处置意见。对拟关停企业,市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关停期间的安全环保。对拟保留企业,业务部门和属地板块要加强指导,促进企业加快对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实现节能减排和效益提升的双目标。
3、加强工作统筹。各属地板块要结合各自实际,强化系统思考,通过政策引导、执法倒逼,稳妥有序推进关停工作。要认真抓好关停企业的日常监管,大力推进关停企业的转产转型,同时也要多措并举加快促进保留企业提质提效。设立市级专项奖补资金,对各属地板块推进印染企业关停工作给予一定奖补。各属地国资平台要会同市级国资平台加强分析研究,拓宽融资渠道,有序推进关停企业的腾退收储工作。
4、强化工作考核。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跟踪关停工作进展,督查实施进度、效果,通过督查验收、考核评价,推动部门监管责任、板块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确保全面、高效完成整治提升工作。
附件:1、宜兴市印染企业环保整治标准
2、宜兴市印染企业安全生产整治标准
3、2022年全市关停印染企业目标任务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