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2〕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6-15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倍增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宜兴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倍增
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无锡市“百企引航”、“千企升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部署,加速培育更多的国家、省、无锡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量质并举、能级跃升,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和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服务化、国际化为引领,通过示范引领、政策扶持和精准服务,加速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攻坚战,助力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调动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和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聚焦主业、突出专业,守正创新、苦练内功,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国际化”发展道路。
2、坚持引育并举,梯次培育。聚焦有科技含量、有拳头产品、有优秀团队的专精特新“种子”项目,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形成更多“源头活水”。聚合职能部门、镇园区街道资源、要素和力量,进一步优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次培育加速成长工作机制。
3、坚持示范引领,高端突破。加强对专精特新发展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发挥标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优化发展理念,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加强核心技术攻关,与行业龙头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尽快成为掌握独门绝技的“单项冠军”或“配套专 家”。
三、发展目标
1、数量规模“倍增”。到2024年底,遴选培育入库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0家,争创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含单项冠军)企业80家,比2021年底增加一倍以上。
2、智造能力“倍增”。到2024年底,力争新增无锡市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工厂)30家,比2021年底增加一倍以上;实施企业上云项目90个。
3、发展质量“倍增”。到2024年底,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10%;销售利润率平均不低于10%,比2021年底增加一倍以上;无锡市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新增上市企业6家以上。
四、重点工作
1、建立专精特新培育库。围绕市重点发展的“2+3+N”产业集群,聚焦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四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以及雏鹰、瞪羚、准独角兽等企业,将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效益优、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纳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各镇(园区、街道)经发局负责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江苏省千企升级平台”及时进行入库申报和数据更新(具体入库参考标准条件见附件),原则上每年对入库企业名单集中审核调整一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各镇、园区、街道)
2、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央企、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创建产业创新联盟,推动协同创新。延续执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指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培育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 权管理规范和技术研发布局,加强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申报辅导和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建立健全研发体系。支持企业首台套、新技术新产品认定。三年内,力争推进我市企业与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 新、产学研合作项目100个,新认定国家级、省级、无锡市级企业研发机构120家,新增发明专利授权800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镇、园区、街道)
3、加速企业数字赋能。支持企业通过“智改数转”提升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组织和遴选第三方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把脉问诊,指导帮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 培育企业创建智能车间,开展企业上云,开展卓越绩效模式、5S/8S、ERP、CRM、SCM等先进企业 管理方式改造。每年开展200家左右企业“智能制造和工控安全”诊断及顾问咨询服务。增强企业 交流互鉴,原则上每季度举办一次企业交流观摩会,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培育企业与智能制 造标杆、专精特新发展典型企业之间管理提升、智能改造、绿色安全发展等经验交流,互学互鉴, 提升管理理念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园区、街道)
4、强化人才引育支撑。加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持续举办企业家创新研修班,采用专家授课、标杆企业观摩等有效形式,培育企业家精神,提升企业家才能;组织推荐企业家参加省、市举办的相关培训活动,每年组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管人员参加省、无锡及市各类培训200人次。积极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培育企业人才需求,支持企业引育各类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用好“人才新政20条”,落实好项目扶持、租购房补贴、引才奖励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各镇、园区、街道)
5、支持企业品牌提质。加强对企业品牌、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品牌培育体系,创建自主品牌,打造知名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助力企业抢占标准制高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弘扬工匠精神,创建全国质量标杆,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推出更多的宜兴制造业精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镇、园区、街道)
6、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深入开展工业园区(集中区)提档升级,盘活存量低效用地,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增强对“专精特新”项目落地及产业化的承载能力。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需扩大产能的新增用地,在不低于市级标准的前提下,可对土地投资强度、亩均产出、单位能耗、环境容量等指标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在有序用电用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等工作中,实行优先保障供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用事业局,各镇、园区、街道)
7、优化金融上市服务。积极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帮助有融资需求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入库企业用好“苏科贷”“锡科贷”“外贸贷”“创业贷”等政策性贷款;发挥国有创投企业引领和放大作用,带动社会资本专注投资具有专精特新、首台套产品特征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强政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加强上市政策解读辅导,推动企业股改和股权设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抢抓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新机遇,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北交所等挂牌上市。(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发展集团,各镇、园区、街道)
8、开展精准选商择企。健全项目招引工作体系和考核激励机制,定期举办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创新成效宣传,打响“宜兴业”营商环境品牌,增强对全球创新资源的吸引力;围绕电线电缆、节能环保、非金属材料、集成电路、新能源、生命科学、机械装备、汽车零部件、化纤纺织、软件和信息技术等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精准招引可补链延链强链固链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责任单位:市投促中心、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园 区、街道)
9、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入库企业的轻微违规行为,采取主动指导、提醒改正等措施,对符合法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条件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灵活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主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容错支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确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
10、加强企业挂钩服务。各镇、园区、街道要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建立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企一员”挂钩帮扶制度,不定期开展线上线下咨询交流、实地走访调研等工作,积极调度资源、提供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运行监测,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录库,根据企业发展绩效进行梯度培育、助推升格晋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园区、街道)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建立由市工信局牵头,职能部门、街道园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各职能部门,镇、园区、街道要明确工作具体负责人,加强沟通协调,集中服务资源,合力助推培育企业持续发展、品牌提升、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市各部门,各 镇、园区、街道)
2、营造发展氛围。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平台及媒体,大力宣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强链补链、解决卡脖子难题发挥的作用,增强企业荣誉感,及时总结推广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经验做法,让更多企业家以“专精特新”为方向,弘扬企业家精神,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良好导向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园 区、街道)
3、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专项资金的导向作用,对认定为国家单项冠军,国家、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参照《宜兴市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给予一次性奖励;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我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评价系统中评定为A类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中央财政“十四五”期间安排的1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专项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镇、园区、街道)
4、加强工作考核。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管理,将相关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适时通报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攀高比强,落实相关责任,确保三年行动计划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附件:宜兴市千企升级企业分类入库参考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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