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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的公告

来源:市教育局    日期:2022-05-10 13:49:39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2192 生成日期 2022-05-10 公开日期 2022-05-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科技、教育 主题(二) 教育 体裁 公告
关键词 学校,教师,招生,学生 分类词 科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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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为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安全办学,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的事中事后监管

 

 

各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

为促进民办教育机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安全办学,进一步加强民办教育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宜兴市民办学校与社会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教育局通过查、看、问、听、访等方式,从办学条件、规范管理、安全管理、办学效益等方面,对全市2021年7月1日前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经检查评估,全市84所民办教育机构和10所公办(备案制)培训机构年检合格,1所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基本合格、5 所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不合格,此外有112所民办培训机构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年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针对年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认真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尽快予以整改落实。要求限期整改的培训机构(年检不合格和基本合格单位)务必按照整改内容、时限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到位。各办学机构要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继续加大办学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牢固树立诚信办学意识,强化日常规范管理,紧密对接社会需求,创新培训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整体效益,为全面打造我市优质民办教育品牌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1年度宜兴市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xls

 

 

宜兴市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