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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留抵退税四月一日起实施
来源:税务局
日期:2022-05-07 09: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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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2139 | 生成日期 | 2022-05-07 | 公开日期 | 2022-05-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宜兴市税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财政、金融、审计 | 主题(二) | 税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财务,税务,税率,税收 | 分类词 | 财政,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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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大规模留抵退税四月一日起实施 |
4月1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首日,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等业务正式启动办理。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既全面覆盖小微企业,又重点突出六大行业;既扩大增量全额退税范围,又首次涉及存量留抵税额;既强化中央保障力度,又积极发挥地方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谢文介绍,今年留抵退税政策惠及的企业中,小微企业户数占比将超过90%;制造业新增留抵退税规模占比约30%,在所有行业中最大。在以往对先进制造业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基础上,今年又将小微企业与制造业等六大行业纳入增量100%退税范围,并首次退还这些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力度和规模空前。
据悉,各地税务部门及时进行了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留抵退税相关模块的更新和升级,优化功能、改造流程,便利广大纳税人高效、快捷办理留抵退税业务。
今年,国家再次加大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支持力度,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小规模纳税人超过6000万户,今年新的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政策出台后,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措施,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此前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上,超过起征点不能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今年也可以享受免税,税负降到0,为纳税人节约了资金,帮助企业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