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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人才政策的补充意见
来源:张渚镇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4-07 10:09:06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1554 生成日期 2022-04-07 公开日期 2022-04-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张渚镇党政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人才工作 体裁 意见
关键词 知识分子,交流,就业 分类词 人事,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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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和产业工人引进,切实解决企业招才难招工难问题,现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人才政策的补充意见。 1、对命名的高校人才工作站给予每年5万元工作补贴。每年度对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评选一批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2、优化调整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学生到本市企业实习见习的奖励。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和产业工人引进,切实解决企业招才难招工难问题,现提出进一步完善有关人才政策的补充意见。

  1、对命名的高校人才工作站给予每年5万元工作补贴。每年度对工作站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评选一批优秀高校人才工作站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

  2、优化调整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学生到本市企业实习见习的奖励。对经市人社部门核准,以一年内时间满3个月的人数为标准,组织学生20人及以上,给予院校每人补贴10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组织学生50人及以上,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补贴10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将产业工人引进纳入陶都英才政策体系给予激励。对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的产业工人,首次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组织30人及以上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人补贴1000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其它政策与以上不一致的,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