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1〕259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8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便捷度,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一人一码,具有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全国通用、安全可靠等特殊优势。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就医报销、购药结算、医保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的一“码”通行,不仅安全便捷还可降低实体卡接触风险。医保电子凭证的全面推广应用,也为推进全民参保,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能力和水平。因此,各板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做好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推广工作。
二、明确目标,统筹推进
今年年底前,我市需实现6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2020年底,全市医保参保总人数达1062394人,按照上级下达的考核目标,到2021年12月底,我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需达到64万人。具体要求如下:
1、12月底前,所有机关、事业人员,市直属单位(公司)职,村(社区)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引导单位退休人员、职工家属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各镇(街道)、各村(社区)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辖区内企业职工、居民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2月底,辖区内企业参保职工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居民医保参保对象激活率不低于50%。
3、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同时,积极发动学生家长激活本人及学生的医保电子凭证。
4、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到100%。积极发挥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主阵地作用,引导参保人员激活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和结算。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市医保局要统筹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切实把惠民便民的好事做细做实。各板块、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把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社区)和下属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考核,力争做到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无遗漏、全覆盖。
(二)深入宣传发动。各板块、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途径,深入宣传医保电子凭证功能和作用、激活渠道及方法步骤。市医保局也将通过召开现场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引导参保人员主动关注、积极体验、激活使用。各板块、各部门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请于12月10日前报市医保局。
(三)突出工作重点。医保电子凭证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苏医保云APP、微信、支付宝、银行APP等国家医保局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进行激活。各板块、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工作实效,有效组织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工作。各板块、村(社区)要支持配合国家医保部门授权的第三方推广团队到基层开展现场培训、宣传和推广工作,明确专人做好对接联络和组织工作。
附件: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流程
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激活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使用手机号注册之后,进行实名认证并人脸识别,即可领取本人医保电子凭证。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帮家庭成员激活: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底部菜单栏【我的】进入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亲情账户添加完毕后,参保人可以在个人中心页面“我的家庭成员”板块查看详情。需要使用时,在该页面点击成员头像,即可获得他的医保电子凭证,可展码付款并查询费用明细。
二、微信激活
关注“宜兴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方菜单栏“便民服务”中的“医保电子凭证激活”菜单,按提示激活。激活后,可在“宜兴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我”-“卡包”-“票证”中查看或使用。
三、支付宝激活
打开“支付宝” APP,扫描下方二维码,会跳转到有“国家医疗保障局”字样的电子凭证激活页面(电子凭证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
四、其他第三方渠道
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经由国家医保局和江苏省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官方APP激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