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31 10:34:13   [        ]     
文号 宜政发〔2021〕265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31
文件类别 通知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做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水上运输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无锡市安委办《关于下发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任务书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116

 

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无锡市安委办《关于下发宜兴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任务书的通知》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强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两个根本,按照各负其责、科学评估、防治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全面排查我市通航航道跨河桥梁通航安全风险隐患,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措施抓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坚决防范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打造两个中心城市提供可靠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目前,全市通航水域共有跨航道桥梁282座,按类别分为:一跨过河桥梁64座、有水中墩梁式桥梁195座、拱式桥梁23座。本次整治的主要对象为有水中墩梁式桥梁和拱式桥梁,具体任务及分工如下:

       1、安装避碰系统。对全市通航水域的282座桥梁安装桥梁避碰主动预警装置,实现全覆盖。

2、设置禁航标志。根据通航航道现状情况,在通行船舶较少的锡线、常溧线、宜丰线、宜张线、大浦港河、西渚新河、埝迳河、殷村港、烧香港、湛渎港等10条航道河口设置禁航标志,禁止船舶通行,同时加强日常监管,杜绝船舶碰撞桥梁行为。以上航道涉及的56座有水中墩梁式桥梁和12座拱式桥梁不作其他改造。

3、建设防撞设施。对上跨规划三级以上航道的徐舍东大桥、洴浰大桥、西氿公路桥、范蠡大桥、中兴桥、南兴桥等6座有水中墩梁式桥梁以及上跨非规划三级以上航道的28座有较大风险的有水中墩梁式桥梁设置防撞设施。对上跨非规划三级以上航道的其余100座有水中墩梁式桥梁邀请专业机构逐桥进行抗撞能力及通航尺度、通航船舶类型分析,对不能满足抗撞能力的设置防撞设施。

4、实施桥梁改造。对上跨规划三级以上航道的(白巷桥、六庄桥、屺亭中桥、屺亭公路桥、迎宾桥)等5座有水中墩梁式桥梁进行拆除重建。对水母桥、双木桥、万石桥、苏宣大桥等4座四、五类拱式桥梁以及蜀山老桥、男留桥、新桥、宋家桥、古溪老桥、鲍庄老桥等6座拱式桥梁进行改造。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列入大灶重点任务一并推进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2、严格责任落实。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的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全市水上运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提升。

3、加强督查考核。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重点和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所有风险隐患整治彻底。市政府将把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纳入对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事项并适时对各镇(园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不达标的定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