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1〕276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经2021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我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15元,即每人每月增加15元。
本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 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