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06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新庄街道、新街街道、周铁镇、湖㳇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31 10:23:26   [        ]     
文号 宜政发〔2021〕282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3-31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新街街道办事处,周铁镇、湖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宜城街道

梅溪桥:南北走向,跨大溪河,北起重阳广场东侧,南止梅林公园(规划)中段,长164米,宽6-9米的桥梁,命名为梅溪桥。

二、新庄街道

五渎路:南北走向,原南起蒋巷路,北至震泽路,为原五渎路南延伸段,现将其向南延伸,起止范围变更为南起太湖大道,北至震泽路,全长816米,宽18米。

三、新街街道

梅兴路:南北走向,南起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长287.12米,宽26米的道路,命名为梅兴路。

四、周铁镇

竺隐溪院: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占地面积55366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竺隐溪院。

五、

引泉轩:东至内部道路,南至南环路(规划)沿线绿化带,西至苍坞涧,北至内部道路,占地面积10105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引泉轩。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