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1〕65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城乡绿化水平,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宗旨,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发展,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为我市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以创新的理念指导森林城市建设,以利民工程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以过硬的措施保障森林城市建设,切实把宜兴建设成为活力宜居、精致美好的森林城市,为宜兴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先行军、“强富美高”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二、总体目标
按照“补短板、增绿量、优结构、提品质、显特色”的工作思路,到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所有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实现城乡绿化统筹发展,人居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空间与资产不断增容,生态网络格局更加健全,惠民生态休闲产业有效落实,城市森林质量与城市森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三、实施步骤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启动阶段(2021年4月-8月)
市政府成立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推进体制机制,印发《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向省林业局行文请示推荐,全面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3年10月)
1、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37342-2019),全面开展城市森林现状调查,组织编制《宜兴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各责任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分工和《宜兴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细化任务目标,精心组织实施。
2、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参与创建意识,增强创建工作内在动力。
3、搞好重点项目绿化,做好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建设等方面工作。
4、对照相关考评体系,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法规制度、影像资料及创建材料,搞好分类归档。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1月)
首先,按照建设目标和评价标准开展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制定整改完善措施,查漏补缺,完善提高,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其次,完成各项工程资料和考核资料、创建资料的收集汇编工作。包括:技术总结报告、城市森林指标体系调查报告、创建工作总结、宜兴市森林城市建设宣传片摄制及创建工作的各类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各类林业规划、有关造林绿化地方法规等。最后,市“创森办”在自查验收评估基础上,向省林业局申请综合评定,报请国家林草局评定验收。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月-2026年12月)
按照《宜兴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及国家林草局检查考核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继续大力开展森林生态建设,巩固和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宜兴市城市森林建设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复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员单位指标分解表,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创建工作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等结合起来,统筹城乡创建,彰显宜兴特色,精心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创建机构,明确联络人员和工作同志,具体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森”工作的矛盾和问题,形成“高位推动、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市民绿化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区域、行业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市融媒体中心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进展情况、在全市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多元筹资,加大投入。切实加大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资金的投入,把森林城市建设项目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来抓,设立市财政森林城市建设资金专项,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通过政府引导,整合资源,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广泛吸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参与国土绿化和森林城市建设。
(五)健全机制,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任务的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建立工作督查通报机制,把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宜兴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各个阶段的督促检查,促进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进展情况以月报形式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马 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朝奎 市政府党组成员、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林业局局长(兼)
陈 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曹登峰 市气象局局长
单奇华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亚军 市住房建设局副局长
解 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群雄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徐黎辉 宜兴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正强 市水利局副书记、副局长
任 倬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葛 瑜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 鹏 市发改委总工程师
江沁心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孙 健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朱峻峰 市档案史志馆副馆长
潘国强 官林镇人大主席
潘雪倩 丁蜀镇副镇长
潘嘉骏 张渚镇副镇长
张 敏 徐舍镇副镇长
施 思 杨巷镇副镇长
周凌辉 湖㳇镇副镇长
袁浚为 新建镇副镇长
卢宜迅 周铁镇副镇长
勇志锋 和桥镇副镇长
季国敏 万石镇副镇长
陈永军 西渚镇副镇长
严 俊 太华镇副镇长
潘海涛 高塍镇人武部长
瞿 俊 宜城街道办副主任
黄景宁 新街街道办副主任
吴俊奎 屺亭街道办副主任
邱江波 芳桥街道办副主任
蒋 欢 新庄街道办副主任
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单奇华同志担任,成员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宜兴生态环境局抽调相关业务骨干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