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发〔2021〕213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3-31 |
文件类别 | 批复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徐舍镇、高塍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徐舍镇
宜兴模架科技产业园:以长兴路为界分为东西两块园区。东园区东至河道,南至徐丰路,西至长兴路,北至河道;西园区东至长兴路,南至徐丰路,西至江苏琦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北至河道。总占地面积326592.5平方米的产业园区,命名为宜兴模架科技产业园。
二、高塍镇
红梅路:南北走向,南起宜兴市禧农园艺专业合作社,北至塍南大道,长1970米,宽8米的道路,命名为红梅路。
三、丁蜀镇
钰澜珑溪府: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80606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钰澜珑溪府。
珑运天城锦府: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现状山地,北至东坡西路,占地面积62391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珑运天城锦府。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