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沿街单位(店面)有了“红黑榜”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0579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公开日期 | 2022-03-2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主题(二)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市场秩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 | 分类词 |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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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城区沿街单位(店面)有了“红黑榜” |
日前,市城市管理局发布了首期城区沿街单位(店面)市容环卫责任履行情况“红黑榜”,10家店面喜登“红榜”,8家店面被列入“黑榜”。今后,“红黑榜”将定期更新,进一步推动我市在市容管理方面形成“履责褒扬、失责受戒”的良好氛围。
“红黑榜”评比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各中队辖区内重点商业大街、商业内街、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沿线及重点场站周边的所有单位(店面)为具体参与评比对象。评比方式由每旬随机检查、月度综合评分、日常定性考核3个方面组成。城区各城管中队负责人牵头组成专门检查小组,每10天对评比路段(场站)的所有单位(店面)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并由市城市管理局定期组织评比。
据了解,单位(店面)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时,存在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积极协助城管部门表现突出的;主动配合城管部门落实问题整改,拆除历史性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大型户外广告等工作成效明显的;被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市民群众广泛认可或好评的和其他表现突出的情形,经确认可纳入“红榜”推荐名单。单位(店面)存在严重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在一个月度评分周期内,被城管部门依法查处2起(含)以上的;存在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情况的;被市级督查通报点名,经城管队员上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被市民群众经常性投诉举报、被新闻媒体曝光,在社会上反响严重的;其他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和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或将被纳入“黑榜”认定名单。对入选“红榜”的单位(店面),将在其门前张挂“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示范单位”公示牌,每月评比后进行轮换;在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备案中给予“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并于当月酌情豁免处罚涉及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一次。对被列入“黑榜”的单位(店面),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由所属中队加强日常监管与督促整改,提高检查比例与频次;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告诫,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行为采取多轮次、累进式处罚;纳入市城市管理局考评督查重点关注单位(店面),对中队督促整改及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从严监管其办理涉及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备案(户外广告、占道等)手续。
目前,市城市管理局在宜城青云菜场、锦绣菜场的醒目位置设置了“红黑榜”公示宣传牌,公示被列入“红榜”和“黑榜”的单位(店面),评比后定期进行更新。同时,还将在“宜兴城管”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