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委严格贯彻落实《宜兴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做好谋划宣传,持续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升发改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强化法治能力建设。一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习惯,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治发改建设的生动实践。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机关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的必修课,通过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法律知识答题活动等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法治教育更为生动直观、内涵丰富。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政策、粮食收购政策、价格调控政策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利用微信、门户网站、政风行风热线、12345平台等多种渠道,通过图解政策、线上答疑、细则解读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有更深刻的了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培塑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突出行政权力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市发改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促进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落实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政策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二是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均通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注重与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对照检查,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依法、民主。三是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对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并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坚持把推动“三项制度”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重点任务相结合,督促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增加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充实人员力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细化完善各类执法事项的执法标准与程序,编制形成具有指导意义的实施细则,使具体执法工作有章可循。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我委“三项制度”的要求,主动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及时公开我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和执法人员信息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根据执法人员数量按比例配齐执法记录仪、录像机等执法装备,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案卷、音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对全委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提请集体决策。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委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整体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有待强化,部分科室对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二是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一人多岗、一岗多责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缺乏创新性与多样性。下一步工作中,我们会重点针对这些方面,进一步理顺制度机制、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深入落实各项政策,不断把全面依法治市引向深入,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梳理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听取法治工作总结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同时注重加强党组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发改建设。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二年,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开拓利用现代新媒体如微信、微博等平台,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宣传。丰富宣传载体,结合各项执法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粮食购销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实守信的意识。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建立以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公示专栏为主的多渠道执法信息公示载体,提高执法“能见度”和“透明度”。有效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编制法制审核流程和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实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制定学法用法年度计划与考评机制,在领导带头讲法、带头学法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小组讨论,线上知识竞赛,专题征文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为百姓营造良好的政务办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