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丁蜀镇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法治宜兴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宜兴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中共宜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全镇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全方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镇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不断改革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坚定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努力形成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格局。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多次组织中心组及工作人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运用好“陶都明珠丁蜀镇”、官方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联系各类宣传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宣传,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报道。
二是落实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述法制度。根据2021年依法治理相关工作要求,我镇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把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订全年学法计划,并结合学法对象和工作情况,开展学习培训、法律宣传和警示教育等多样化的“送法进机关”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个人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和个人年度考核总结中以专门章节进行述法,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党(工)委(组)在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主体的丁蜀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明确具体,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开展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合作,全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镇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调研职能作用。制订了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镇党政综合考核及村(社区)综合考核中充分体现法治建设要素,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以计划考核促建强落实,督促全镇上下分阶段分层次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和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针对丁蜀小学施教区调整决策举行公开听证,并对听证结果及决策草案提出法治意见,确保政府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根据镇情实际,制定了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经济效益与社会风险双评估,确保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或重大项目建设报批前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扎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落实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今年来全镇共完成查林村市民广场地块、大港村环太湖大堤工程地块、潜洛工业安置地块等8份重大社会风险评估项目。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按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核、报备审查等程序,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依托江苏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开展规范性文件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在我镇依法行政过程中,为政府解读、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从律师角度,向政府提出有关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改进的方案,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积极为法律文书的起草提供专项服务。在协助起草各种行政文件同时,在政府经济活动中,草拟、撰写、审查、修改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就政府在合同签订与管理、个案分析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或起草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公证事项,确保各种法律文书的合法性,促进各种合同协议的履行,以提高履约率,降低风险减少纠纷。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专业服务。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诉讼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受政府委托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法律顾问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同时,充分详尽地准备起诉或者应诉材料,与负责人及时沟通,全力维护政府的利益。积极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丁蜀镇人民政府公职律师暂行办法》,公职律师办公室创建申请现已由省司法厅审批通过,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也正稳步推进。
四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做好新承接执法职能的推进和运行。在城管、应急、环保、建设、水利、燃气、卫计、文化类执法权承接的基础上逐步向教育、农林、人社等延伸。逐步配足配全执法力量,不断增强执法能力,锻造全能型执法队伍,对照下放的权限全方位实施综合执法。并做到规范执法实践,呈现执法效果。试行执法检查新模式。开展娱乐、餐饮、住宿场所综合执法检查,从许可证、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通过这种综合执法模式避免以前多部门重复管理、交叉执法的现象,缓解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公示”、“程序”、“合法”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以月季年三个时间节点,分别开展案卷自查、案卷抽查和优秀案卷会查评选,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形成了贯穿工作全程的完整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体系。结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特点,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完善丁蜀镇政务服务系统,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无锡市宜兴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及行政处罚处置情况,全年共公开行政许可184件、行政处罚196件,实现执法数据高效共享利用,行政执法公示公开的监督效果和社会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五是依法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完善与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衔接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复议)相关工作,落实行政复议的听证和重大案件的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严格把关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全过程调解、举证质证责任、书面答辩质量”等问题,实现应诉业务规范化、专业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实现100%,全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已办结。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完成好 “八五”普法启动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提出的“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谋开局、创新篇,聚焦服务中心抓落实,精准施策促教育,切实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制定《2021年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带头作用,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实施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在全镇范围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我爱母亲河”及“119”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推动法律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将普法宣传融入常态化管理中,有效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是各单位依托自身职能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项目,如法治实践项目、法治文化项目、主题活动项目等。我镇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宜兴市法治建设工作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认真部署、扎实推动,充分发挥地域文化资源优势,依托东坡书院这一优秀传统文化载体,将法治元素与传统东坡文化结合,着力打造面向全社会提供优秀法治产品、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我镇申报的《传承东坡文脉 陶冶法治少年》项目在全市年终评选中荣获优胜奖。
三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宪法学法律。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线上线下共同发力,通过集中推送活动主题海报、微信页面、二维码等方式,集中组织宪法、党章、民法典、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各局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发动广大党员踊跃参赛、人人参赛,既坚持搞好各板块内的“横向发动”,也搞好行业系统内的“纵向发动”,形成发动工作“网络化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完成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巩固提升年”工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2021年,西望村被命名表彰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上坝村成功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我镇已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4个,整体建成率达95.5%。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推陈出新,积极推进工作提档升级,将法治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村(社区)“援法议事”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创建群众参与度。
五是完成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从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遴选出一支素质高、结构优、能力强的农村法治带头人队伍。各村(社区)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大力培育“法律明白人”,出色完成普法宣传、纠纷调解、民意传达等职能工作。我镇“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成效显著,现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77人,实现网格全覆盖,公园路社区杭赛菊、蜀北社区魏姝荣获无锡市百佳“法律明白人”称号。
六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阵地作用,覆盖辖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在原有服务力量基础上,充分发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资源,法律顾问通过每月两次定点服务和线上线下不定时服务的方式,为服务辖区群众、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做了大量工作,也赢得了干部群众的认可。今年以来共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806次,其中接受基层干部群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0余份、参与群众矛盾纠纷调解42宗。通过法律顾问协助参与纠纷调解、提供法律服务、举办普法活动、参与村(居)务管理等形式,助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是健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整合辖区法律服务资源,构建“1+45+N”的基础服务框架,以司法所为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为点,紧密联系派出所、劳动保障所、交警中队以及各类品牌调解室,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分类高效化解模式,形成辐射到边的人民调解网络;构建以人民调解员为主体,以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补充,社会五老志愿者、社会组织力量为辅助的多元调解队伍,2021年全年两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039件,调处率100%;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信访积案、群体性案件8件,将易激化矛盾牢牢锁在基层;把非诉纠纷化解机制挺在前列,发挥多方联动社会协同治理“陶都模式”作用,实现矛盾纠纷诉源化解;着眼发挥党建“红色”品牌引领效应,在蠡墅社区探索“邻聚蠡”社区治理模式;南河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创新运用“蓝橙红”三色调解法,融合“援法议事”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家事纠纷化解效率;加强行业性解纷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守护紫砂”法律服务联盟资源,着重发挥“陶娘舅”紫砂行业专业调解工作室作用,推动紫砂行业健康发展。
八是提升刑事执行治理能力。落实社区矫正对象严管举措,做好矫正对象日常走访、重要节点摸排、集中教育、公益活动等工作,制定特色矫正方案,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名,解矫26名,现有社区矫正对象53名。结合本地实际和重要节点安排,开展了如“以笔为史,以刀刻史”主题陶刻实践、“读党史,铭党恩”党史学习教育、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等开展特色矫正活动,有效增强矫正对象社会参与感、认同感和责任感,有效促进其思想转化,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帮助其增长技能、融入社会。落实安置帮教人员回访、了解其生活工作动态和有无重新犯罪,目前共有安置帮教223人。做好后续照管人员回访,了解其有无复吸情况,目前后续照管人员共7人。针对三类特殊人群中的困难对象,结合“夏日送清凉”“冬日送温暖”活动,上门走访慰问,适当提供临时困难补助,彰显人文关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需深入推行,二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需继续加强,三是法治政府建设保障需不断强化,四是“谁执法谁普法”力度有待加强。
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2年,镇政府将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力加强改革做好各项法治建设保障,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各部门按照年初规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保障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将“平安丁蜀”“法治丁蜀”创建经费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完成政法综治“三中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社区矫正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为我镇依法治理、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是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程序。明确规范性文件定义和范围,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形式合法有效。推动实施日常评估清理,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及时启动清理程序。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坚持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障决策可行性和合法性。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对各部门执法人员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提升全面依法治镇水平。发挥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探索实体化运作的有效方式。发动各社区党委、各部门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注重对辖区居民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畅通法治途径,倡导形成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