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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22 14:42:59 浏览次数: 57 字号:[ ]

  2021年万石镇在宜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1、万石镇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分工,主要领导带头,小组成员合力,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分解任务,定期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亲自过问,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

  2、组织学习,加大宣传,增强意识。一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我镇制定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采取集中和自学的方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政务的能力。二是在镇区进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场咨询等形式,联合各部门开展了大量面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余份,在各主要路段醒目的位置悬挂宣传标语。不定时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等法律知识讲座,推进普法工作全覆盖,使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重视法治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履职过程中的法律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同时扎实推进法律顾问进村(社区)工作,进一步保障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行政村全部由执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组织业务培训提供了保障。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要求

  1、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通过门户网址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对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2、着力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开展风险排查、专项整顿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执法督查,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3、推行目标治理,做到责任导入,对行政执法职权、职责、学习培训、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措施做了具体的规定,同时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制度,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1、政府依法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对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会议议事、行政监督、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镇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时重视做好调研、论证、咨询、听证工作,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发布机制,加快政府网站信息的维护和更新,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规范和制约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行政机关审慎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4、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今年机构改革后,我镇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全镇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做到持证上岗。执法证件严格管理,无重复领取执法证件的现象,现有乡镇综合执法人员19人,均为在职在编人员,无非执法人员、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四)加大监督力度,增强行政监督实效。

  1、加强党委政府督查。发挥党委在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政府每年向党委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汇报,组织开展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加强重点工程执法监察,强化对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认真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工作,建立各种监督机关的联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2、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共同推进,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做好热线敏感问题舆论引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快捷化水平。

  (五)开展法治教育,化解社会矛盾。

  1、抓好两级干部学法活动。严格按照“七五”普法总体规划和依法治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学习讲座和法律培训,对镇、村两级干部和企业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理念。

  2、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万石镇调委会认真组织人员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在各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或苗头落实专人定人、定岗、定责。同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今年全镇各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01起,涉及金额达到七百多万,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完成率140.2%,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的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升。一些部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执法队伍人员缺乏,人员配备不到位,没有完全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少数部门的行政执法存在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情况,有的甚至把执法工作当创收的手段,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

  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高。在日常监管中,许多行政职能部门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工作缺乏系统性、长久性。部门之间不协调合作,效率低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目前,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度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镇主要负责人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多次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梳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同时注重加强党组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带领班子深刻领会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并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三、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栏目并定期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对于公民或企业法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据程序进行公开,加快推进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及数据应用工作,进一步释放政府数据红利。

  四、深入开展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是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

  五、提高政府法律顾问质量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是增强全社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与法治观念的新时代要求。每年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同时加大对聘请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力度,帮助法律顾问树立质量至上的理念,向我镇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