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9号)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上海、连云港、青岛、吉林、深圳、东莞、杭州等地疫情存在社区传播和外溢风险。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近期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宜返宜人员,特别是有上海、连云港、青岛、吉林、深圳、东莞、杭州等地旅居史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防护口罩,在抵宜后尽快且不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人员排查管控。各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企业、工地、学校、交通站场、宾馆酒店等应进一步加大外地来宜返宜人员排查力度,全面排查管控风险人员,精准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要在出发和返回前向属地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各类场所疫情防控。旅游景点、医院、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要把好入口关,严格落实测温、验码、规范佩戴口罩、控制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要求,场所内要有佩戴醒目标识的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负责疫情防控和消毒工作。一旦发现红、黄码人员,应落实人员临时管控,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现行程卡带星、处于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应劝导其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并督促其向社区(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主动报备。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大型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能缓办则缓办”的原则,必须举办的,要按要求落实提前报备,并落实主办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主办方必须掌握所有参加活动人员的前14天行程以及是否为应管控对象,活动当天必须见人见核酸报告。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类活动举办场所的巡查、检查,对未报批或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应立即整改或予以取消。
六、强化疫情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全面加强预检分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加强流行病学史、接触史排查,发挥好“哨点”作用。各零售药店要做好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购买登记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尽量减少境外购物和从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近期快递包裹,特别是境外包裹外包装新冠病毒阳性事件频发,市民要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减少从中高风险地区邮购物品。若收到境外邮件或物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减少直接接触,外包装不要拿回家中,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或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酒精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如您近几日收到涉杭州余杭区的快递包裹,请您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八、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健康,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