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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官林镇丰义社区撤居并村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03-04 09:35:25    浏览次数:282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919 生成日期 2022-03-04 公开日期 2022-03-04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2〕33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其他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批复,其他,政府信息 分类词 文秘工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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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你镇《关于官林镇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居并村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优化社区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撤销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并入丰义村统筹管理,合并后名称为丰义村村民委员会。原丰义社区辖区内居民由官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分配、妥善安排落户,并做好相关衔接服务。

官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官林镇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撤居并村的请示》收悉。为便于规划管理、优化社区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撤销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其辖区并入丰义村统筹管理,合并后名称为丰义村村民委员会。原丰义社区辖区内居民由官林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分配、妥善安排落户,并做好相关衔接服务。

  以上区域调整以及村民委员会名称确定后,原丰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名称自行终止,新组成的村民委员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选举及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