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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产业工人相关补贴申报的通知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2-02-09 15: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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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0747 | 生成日期 | 2022-02-09 | 公开日期 | 2022-02-09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才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就业,工人,人才 | 分类词 | 劳动,工资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为应对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用一线紧缺产业工人,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结合宜兴实际情况,根据《宜兴市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产业工人相关补贴的实施细则》 |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应对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帮助企业招用一线紧缺产业工人,提升我市企业竞争力,结合宜兴实际情况,根据《宜兴市鼓励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产业工人相关补贴的实施细则》,现就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力资源机构认定材料
1、《宜兴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申请表》(附件1);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近2年业绩证明材料。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登录“宜兴市人才补贴网上申报平台”(http://221.228.236.224:8077/)进行资格认定。
三、其他事项
1、奖励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2年1月1日以后从市外为我市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和市确定的重大项目)新输送来宜产业工人(首次与用工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2个月及以上),同一年度内输送人数达30人以上,则按输送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0元/人的补贴;每年度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标准不超过50万元。
2、认定时间:机构认定分别于3月15日和9月15日截止。
3、地址: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人才服务中心1号窗口
电话:0510-879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