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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时间:2022-01-27 10:49:03 来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放大 正常 缩小

  财政部27日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在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和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之外,再新增一种专门针对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的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框架协议订立和合同授予两个阶段。符合“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品目,以及与之配套的必要耗材、配件等,属于小额零星采购的”四类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应当实行电子化采购。

  针对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办法》要求,集中采购机构或者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标的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化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框架协议期限。货物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年,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办法》还将框架协议采购分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两种形式,并明确以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为主。其中,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的入围评审规则是根据框架协议采购的竞争特点来设置的,包括价格优先法和质量优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