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2-00360 | 生成日期 | 2022-01-24 | 公开日期 | 2022-01-24 |
文件编号 | 宜政发[2022]1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 | 文秘工作 | 体裁 | 批复 |
关键词 | 文件,批复,行政 | 分类词 |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下载 | ||||
内容概况 | 市政府关于同意新街街道、和桥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
新街街道办事处,和桥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新街街道
梅潼路:东西走向,东起氿滨大道,西至兴业路南延伸段,长709米、宽36米的道路,命名为梅潼路。
二、和桥镇
都城花园:东至永兴幼儿园镇南分园,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聚贤新村南区,北至雪竹路,占地面积22773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都城花园。
三、丁蜀镇
美陶家院:东至民宅,南至江南名苑北侧道路,西至民宅,北至民宅,占地面积5139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美陶家院。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