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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新街街道、和桥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2-01-24 15:31:45    浏览次数:144
索引号 014046317/2022-00360 生成日期 2022-01-24 公开日期 2022-01-24
文件编号 宜政发[202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综合政务 主题(二) 文秘工作 体裁 批复
关键词 文件,批复,行政 分类词 文秘工作,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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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市政府关于同意新街街道、和桥镇、丁蜀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新街街道办事处,和桥镇、丁蜀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一、新街街道

  梅潼路:东西走向,东起氿滨大道,西至兴业路南延伸段,长709米、宽36米的道路,命名为梅潼路。

  二、和桥镇

  都城花园:东至永兴幼儿园镇南分园,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聚贤新村南区,北至雪竹路,占地面积22773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都城花园。

  三、丁蜀镇

  美陶家院:东至民宅,南至江南名苑北侧道路,西至民宅,北至民宅,占地面积5139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美陶家院。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