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兴市级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宜政发〔2021〕278号)要求,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47)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意见
对化工企业关停验收把关不严,“两断三清”不到位,后续监管薄弱,抽查的7家关停化工企业中3家遗留危废,2家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关停化工企业“把关验收”及后续监管,确保关停化工企业不留后患。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具体情况为:
1、7家抽查企业全部实现了“两断三清”。
2、今年全市已关停化工企业41家。
3、对全市2017年以来已关停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4、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停化工企业后续监管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促使长效管理。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7987194。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