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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42)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1-20 10:05:23 浏览次数: 212 字号:[ ]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兴市级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宜政发〔2021〕278号)要求,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42)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意见

       虽然2017年以来关停化工生产企业达400余家,但仍有化工企业172家,占全省7.7%,居全省前列,入园率仅16%,远低于34%的要求,总体呈现分布散、风险大的特点。

二、整改目标

       完成无锡市下达关停30家化工生产企业年度目标任务;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入园进区率不断提高;新材料产业园提档升格;申报一批化工重点监测点。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具体情况为:

       1、今年全市已关停化工企业41家。

       2、7月5日省化治办对新材料产业园组织了检查评审,总体情况较好。检查指出的各项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3、组织5家企业申报化工重点监测点,正在全力争取及早获得无锡市政府确认,加快推进化工园区外优质规模化工企业高质量发展。

       4、已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化工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宜化治办〔2021〕29号)。

       5、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停化工企业后续监管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促使长效管理。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7987194。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