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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25)整改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时间:2022-01-20 09:55:09 浏览次数: 179 字号:[ ]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兴市级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宜政发〔2021〕278号)要求,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25)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意见

       新建镇政府未对逾期关停的鑫润石化采取强制措施,“两断三清”不到位,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清,导致发生“燃料油泄漏事件”,造成跨界污染。

二、整改目标

       彻底关停鑫润石化,确保关停化工企业“两断三清”。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具体情况为:

       1、鑫润石化已关停并通过验收。

       2、对全市2017年以来已关停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对于全市沿河分布的环境风险较大的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含工贸)的储罐围堰和应急池进行检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4、市化治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停化工企业后续监管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促使长效管理。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7987194。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