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兴市级销号实施办法(试行)》(宜政发〔2021〕278号)要求,现将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宜兴意见(问题25)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意见
新建镇政府未对逾期关停的鑫润石化采取强制措施,“两断三清”不到位,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不清,导致发生“燃料油泄漏事件”,造成跨界污染。
二、整改目标
彻底关停鑫润石化,确保关停化工企业“两断三清”。
三、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具体情况为:
1、鑫润石化已关停并通过验收。
2、对全市2017年以来已关停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3、对于全市沿河分布的环境风险较大的危化品生产、使用企业(含工贸)的储罐围堰和应急池进行检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4、市化治办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停化工企业后续监管的通知》,再次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促使长效管理。
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87987194。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