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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2-01-14 13:43:18 浏览次数: 291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相关规定,2021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都有了显著的提升,发布信息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极大的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主动公开。我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22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77条,发布重大行政决策调查征集46次。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申请补正、答复办理、司法审核、完结归档等程序。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网站上建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专栏,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并对外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审核机制,政务新媒体发布稿件时统一标注拟稿人、审核人、发布人,转载信息时标注信息来源和审核人,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

  (五)监管保障。对上级部门监管时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各科室、下属事业、企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途径还不够多样化;

  3、政府网站集群民政页面建设与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差距。

  今后,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监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民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