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日期:2022-01-13 10:31:37    浏览次数:11301503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来公开政府信息。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各项行政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021年度,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登记,通过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250条,其中工作动态118条、公告公示99条、信息公开33条(法规文件及解读13条,权责及监管信息18条,重点工作1条,财政信息1条)。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宜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对宜兴公用事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全年发布公用要闻、重要通知公告等信息124条,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明确“一事一申请”,主动公开、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途径,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情况,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信息,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事前审查制度,发布必审批,每次信息发布都需要填制《局网站(0A)信息发布审核表》,由信息员、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领导、发布人等签宇,由信息制作单位盖章送至办公室审核后发布;每一次信息发布之后,信息员需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信息发布情况,并交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核,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不出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始终把握“透明、高效”的工作原则,积极配合市府办做好局网站更新、改善,注重发挥微信、公用小报传播迅速、便捷的特点,紧跟时事、紧贴实际,全年发布124条微信公众号内容、176期公用小报,有力建强建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内容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筹领导,加强与市府办、网信办、政务服务中心以及第三方服务公司的紧密联系,确保舆情、投诉的及时高效处置,并把信息公开纳入月度综合考核中,对于存在拖延、迟滞的科室单位进行相应处置。2021年,我局相关投诉、舆情处置实现100%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302.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处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安排专人定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等工作。三是坚持加强调研和分析,严格执行公开工作的审查程序,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全面的将相关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公布,全力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公用事业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