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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1-12 14:14:44 浏览次数: 378 字号:[ ]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址为:http://www.yixing.gov.cn/wsj/zfxxgk/xxgkgzndbg/index.shtml)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510-87980142,邮箱:yxswjwbgs@126.com,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邮政编码:214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要求和省、市政府办公厅的具体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聚焦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热点领域政策解读回应,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水平。

  (一)主动公开:根据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建立分级管理架构。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专门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良好的工作互动,确保网站内容的及时性、丰富性、便民性,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市卫健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6条,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对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日期内予以答复。针对尚未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范围、商业秘密、机关内部事务信息的政府信息,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委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全市卫生健康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事业发展年度统计信息等。按要求公布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采购信息,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情况等信息。突出卫生健康部门特色,主动公开公共医疗卫生、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卫生监督、妇幼健康、职业健康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全年网站公告公示达40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时序要求规范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相关平台建设。对网站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告公示等重点栏目做好定期保障,持续办好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和宜兴日报卫生健康专版,动态更新内容,并积极与市融媒体中心做好合作,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加强对市卫健委网站、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宜兴健康云服务号、宜兴疾控微信公众号的常态监管,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上级部门通报的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反馈,确保市卫健委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复议后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加强。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宜兴发布、宜兴日报等媒体渠道,针对群众密切关注的实事项目、重大项目、疫情防控工作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时效与水平。严格将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争取做到早沟通、早答复、早反馈。

  (三)重点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业务信息公开。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推动公开内容符合群众期待,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