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宜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江苏省环保系统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综合分析评估2021年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此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2021年度,宜兴生态环境局共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4093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392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3450篇,微信公众号发布251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公开了宜兴生态环境局领导成员及分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以及直属单位职能等方面的信息。
(2)公开了各项工作动态、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等。
(3)公开了宜兴市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规划、计划、权责及监管信息,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文件解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示,日常环境监管和环境信访工作信息,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重点企业环境监测、固废土壤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环境生态创建和环境宣传信息等。
(4)公布了2021年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名单,重点大气污染源季度监测结果。
2.依申请公开。2021年,宜兴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均已按规范流程予以答复,未有结转至下年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3.政府信息管理。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共梳理出宜兴市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权力事项149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并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了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1年通过全新平台统一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五公开”要求,由宣教与监测信息科牵头,成立信息工作小组,全面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固化到办公系统和业务系统中。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度,“宜兴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共发布信息251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3450篇,网站发布信息392条。其中疫情相关内容21条、环保政策解读43条,环保知识科普18条。基于疫情防控和环保宣传需要,宜兴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线上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建好用好网上宣传阵地。2021年,宜兴生态环境局继续探索开拓,用“云开放”的信息发布模式,通过线上参观,向公众全方位展示了地表水、大气监测采样过程信息,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5.监督保障。宜兴生态环境局通过第三方对网站和新媒体开展日常扫描检查进行监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未按照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整改工作的,督促相关科室部门进行整改,确保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5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2 |
0 |
1 |
0 |
0 |
1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8 |
0 |
1 |
0 |
0 |
1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0 |
0 |
0 |
0 |
2 |
||
(七)总计 |
5 |
12 |
0 |
1 |
0 |
0 |
1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诉讼 |
复议后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宜兴生态环境局严格对照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的公开,并且能够主动发布与民生相关的一些环境资讯。但与《条例》及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较单一。微信、微博、网站上发布的内容局限于工作动态宣传,与群众关心的问题联系不够紧密,吸引力不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加强。在政府环境信息产生后,未能及时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发布,工作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少数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022年,宜兴生态环境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将工作动态、队伍形象、政策精神、环保知识全面纳入宣传内容,提高宣传内容的丰富度。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与各镇(园区、街道)、“攻坚办”及其他相关部门宣传工作的联系配合,加大信息收集的力度,及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在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上多下功夫,并且在内容上力求深入浅出。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充分利用线上平台,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如微信小程序、宣传视频、H5互动页面等,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环境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举报权,切实提高群众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按照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环境信息发布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加强人员管理,邀请上级部门领导对信息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规范,掌握必备的文字、配图等知识,了解多种信息公开的新形式,以便及时捕捉工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丰富且优质的素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宜兴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