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暂行办法》和第3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医保、卫健委评审小组对申请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受理、初审、现场勘查、评估、办公会议讨论和网上公示,现对宜兴邦泰护理院纳入宜兴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医药机构地址
所在乡镇位置
1
宜兴邦泰护理院
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中路155号
宜城街道
宜兴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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