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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宜兴市是否有增加相关生育支持政策,如增设育儿假,延长产假、婚假,以及增加陪产假、护理假等政策?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21-12-24 14:35:18 浏览次数: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