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6804 | 生成日期 | 2021-12-21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 | 卫生 | 体裁 | 公告 |
关键词 | 管理,调整,防疫,疾病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卫生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宜兴市苏康码管理公告 |
12月11日以来,我市报告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要求,划定了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为加强涉疫风险人群管理,及时有效阻断新冠肺炎传播途径,现将我市苏康码管理公告如下:
一、赋黄码对象对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进行赋“黄码”,按照苏康码“黄码”进行管理。
二、黄码转绿码方式1. 时空伴随人员在赋“黄码”后的第1、3、7天以及健康监测满14天前的48小时内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果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则自动转为“绿码”,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凭相关证明向所在地社区(村)、街道(乡镇)登记,并申请“黄码”转“绿码”事宜,由属地疾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转码审核。2. 如市民发现“黄码”赋码不准确,可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由社区汇总至所在街道(乡镇)后提供给属地疾控中心进行审核,并负责转“绿码”事宜。
三、其他注意事项1. “黄码”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登记,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除封控区范围内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期未满人员外,其他“黄码”人员,需到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见附件)进行采样。“黄码”人员要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2. 请市民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