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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续报(五)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期:2021-12-18 08:55:59    浏览次数:159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7373 生成日期 2021-12-18 公开日期 2021-12-1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卫生、体育 主题(二) 医药管理 体裁 通告
关键词 医院,中医,行政,工作制度 分类词 卫生,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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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关于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的续报(五)

  12月11日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的外省来宜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的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继续在无锡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无不适症状。

  截至12月17日晚7时,共排查出在宜密接人员74人、次密接人员727人,均已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连续7次每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完成万石镇第五次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为保障市民出行的基本需求,我市将于12月18日上午6:00起逐步恢复市内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运营服务。广大乘客应按规定做好个人出行防护,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进行体温测量。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关注官方动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自己与已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健康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良好习惯,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且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