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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完成内河水域捕捞渔民的退捕“清零”任务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12-17 10:47:46    浏览次数:65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668 生成日期 2021-12-17 公开日期 2021-12-1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生态文明,连片整治,农村,渔业 分类词 环保,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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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近日,我市全面完成内河水域捕捞渔民的退捕“清零”任务,全市448户持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渔民,实现100%签约、退出捕捞,448张《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已回收注销,退捕船网全部分类处置完毕。

  近日,我市全面完成内河水域捕捞渔民的退捕“清零”任务,全市448户持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渔民,实现100%签约、退出捕捞,448张《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已回收注销,退捕船网全部分类处置完毕。

  过去部分渔民在我市内河进行无序捕捞,造成流域整体性、系统性生态保护不足,且影响着太湖、滆湖等重点水域的长效管理和全市长江禁捕退捕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禁捕退捕成果,保护内河水域渔业资源,今年7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内河水域退捕工作,退捕范围为448艘(持有《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的内河渔船及内河水域的其他捕捞工具。

  在退捕过程中,市农业农村局秉持规范有序、高质高效的原则,协同各相关部门和板块主动下沉村(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宣传发动,向退捕渔民充分说明退捕补偿制度和相关保障措施。同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渔民的渔船、网具及其他捕捞设施进行评估,引导渔民签订《退捕补偿协议》及《不再从事渔业捕捞承诺书》,并及时注销退捕渔民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包括渔船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做好渔船及其他捕捞工具的集中拆解工作。

  下阶段我市将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镇级审核情况,稳步推进退捕渔民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并通过多渠道做好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做到上岸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有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大各部门联合执法和监管力度,推进渔政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严查细究电鱼、设置地笼网等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