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6482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公开日期 | 2021-12-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 | 人才工作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子女,待遇,津贴 | 分类词 | 人事,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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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陶都英才”工程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宜发〔2018〕46号)、《关于“陶都英才”政策的若干补充意见》(宜发〔2020〕48号)和《关于印发<宜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2020〕6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本市企业全职引进或来宜创业的人才,符合《宜兴市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确定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三个类别。
二、补贴标准
上述人才子女就读国内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国际学校,给予3年内每学年学费30%的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缴纳学费给予学费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宜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补贴申请表》(附件);
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入选人才计划证书等证明材料;
3、家庭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
4、子女入学通知书和本学期成绩报告单;
5、本学期子女学费正式发票;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申请对象于2021年12月1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送至单位所属镇(园区、街道)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能的部门盖章,提交至市人社局;
2、市人社局制订补贴建议方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商定;
3、商定通过后,补贴发放名单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21年12月12日-12月17日
2、联系地址:宜兴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号5号楼303、307)
3、联系电话:0510-87986259、87980773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