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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卫健系统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11-24 16:52:45 浏览次数: 字号:[ ]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376 生成日期 2021-11-24 公开日期 2021-11-2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 人事工作 体裁 决定
关键词 录用,职工,知识分子 分类词 人事,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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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宜兴市卫健系统2022年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宜兴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80号),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户籍不限。

  4.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国(境)外学校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其中,“应届毕业生”是指:

  (1)普通高等院校2021、2022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2)2020年9月1日以后国(境)外学校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021、2022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简介表》)。《简介表》上对招聘对象、年龄、其他条件另有要求的,须同时满足。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5)已被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6)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职务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yixing.gov.cn/wsj/)

  2.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2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3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3日17:00

  5.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29日9:00--2021年12月3日18:00

  在2021年12月2日16:00至2021年12月3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和缴费

  招聘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报名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考生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因考生错报、漏报、延报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为B类)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届时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11:00。

  三、现场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8:30—11:30,地点为南京御冠酒店(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208号)。

  2.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已经毕业的报考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认证;

  (2)2022届毕业生提供《2022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4)如考生提供的学历认证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位采用面谈的方式,其他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资质素养、价值观和岗位专业能力等。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考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1日。

  地点:南京御冠酒店(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208号)。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符合当前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政策,并按照当前防控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相关防疫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填报《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填写,交审核人员。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当天健康码绿码、行程卡信息无异常+体温正常(<37.3℃)的,正常进入考点。如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或尚在健康观察期内的人员,请按防疫部门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均可)。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及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面试后拟参加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同时上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签约及上交相应材料者将取消参加体检资格。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按照规定时间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八、公示、聘用及递补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录取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3.2022年7月15日前,报考人员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遇报考人员放弃(被取消)体检资格、拟录用人员个人放弃(违约)、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按同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试用期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十、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咨询电话:0510-87988643、0510-87980417。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伪造、编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锡人社规发〔2019〕2号)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0-87980140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岗位简介表.xls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