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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宜兴市九如城童予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1-11-23 14:24:09
浏览次数:112937645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6299 | 生成日期 | 2021-11-23 | 公开日期 | 2021-11-2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其他 | 主题(二)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调整,行政,工作制度 | 分类词 | 经济管理,行政事务 |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况 | 关于核定宜兴市九如城童予幼儿园保育教育费试行收费标准的通知 |
宜兴市九如城童予幼儿园:
你园关于申请核定保育教育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7〕9号)的有关规定,依据我委对你园保育教育费定价成本审核的结论,考虑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及市场需求等因素,核定你园保育教育费试行收费标准为3200元/生·月。
此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你园应向幼儿家长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本收费标准试行期为2年。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