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教育人才引育政策升级
索引号 | 014046317/2021-06998 | 生成日期 | 2021-11-22 | 公开日期 | 2021-11-2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宜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主题(一) | 科技、教育 | 主题(二) | 教育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学校,义务教育,公开 | 分类词 | 教育,综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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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况 | 我市教育人才引育政策升级 |
近日,市人才办、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扩大引育对象范围、加大人才扶持力度,体现我市引育优质教育人才的满满诚意。
人才蔚则事业兴。《细则》明确,我市重点支持引进和培育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来宜从教紧缺人才这四类人才。其中,来宜从教紧缺人才类型为首次划分,包含“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生毕业后继续深造取得更高学历的各类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据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市进一步打开引育格局,从引进成熟型人才到引育优秀毕业生来宜任教的有益探索。
除了扩大引育对象范围,我市还拿出更多“真金白银”引才留才。在购房补贴上,针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补贴,较以往增加30万元额度;高层次人才视层次给予最高50万元至100万元补贴,较以往30万元至80万元的额度有了提升。针对通过市教育系统招聘(含校园招聘)被录用入编的来宜从教紧缺人才,明确在本科及研究生就读期间与市教育局签订《来宜从教培养协议》并录用入编的人才,入编后,根据签约至毕业(正常学制)的年限补助生活费3万元/年;一般安排在城区学校任教;对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及毕业后继续深造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各类博士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分5年支付,每学年经市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支付总额的20%;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及毕业后继续深造的硕士研究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30万元奖励,分5年支付,每学年经市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支付总额的20%。
值得一提的是,《细则》中的扶持政策不仅强调“引”,也突出“育”。在人才津补贴上,对我市自主培育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进人才相同待遇。其中,顶尖人才为每人每年10万元,领军人才为每人每年8万元,高层次人才视层次为每人每年4万元、6万元“。相关标准对比周边地区,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让人才津补贴真正发挥扶持引导作用,我市明确相关人才在退休前聘用期内需坚持原学科一线任教或一线管理。此外,为更好储备教育人才资源,《细则》特别提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在校学生受邀在我市学校实习1个月及以上,将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