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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解读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11-01 11:14:32   [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014046317/2021-06006 生成日期 2021-11-01 公开日期 2021-11-0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宜兴市人民政府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效力状况 有效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 国土资源、能源 主题(二) 土地 体裁 通告
关键词 乡镇,基建,农民 分类词 能源,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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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了《宜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宜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现对该方案作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和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切实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财产权益,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93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宜兴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现对该方案作解读。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等文件要求,各地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本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旨在加快部署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由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组织实施、保障措施五部分组成。

(一)目的意义。加快部署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是深化农村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产权基础。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也为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打下坚实的数据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摸清全市农村不动产登记底数与基本情况,以总登记方式对符合登记颁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确保2021年10月底前形成登记颁证阶段性成果,基本实现应登尽登,2021年底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

(三)基本原则。一是依法登记、公开公正;二是尊重历史、应登尽登;三是创新举措、便民利民。

(四)组织实施。一是前期准备阶段。1,资料收集及分析利用;2,起草相关政策文件;3,选择专业调查队伍;4,组织开展人员培训。二是推进实施阶段。1,成立领导小组;2,开展权籍补充调查;3,开展房地登记档案整理;4,开展确权登记颁证。三是总结完善阶段。1,建立专题数据库;2,组织开展成果验收;3,加强成果应用。

(五)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职责分工;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四是强化监督落实。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