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1〕31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6-07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宜兴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走私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成品油、成品油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税收征收管理和环境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锡政传发﹝20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伪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二)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
(三)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
二、全面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加强成品油走私综合整治。强化公安、缉私等多警种配合,对重点岸线实施严密监控,依法清理私设油罐等非法设施,严厉打击“三无”船舶从事走私活动。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船舶、违规设置暗舱等行为,消除从事水上成品油走私的隐蔽空间。加强对可疑账户的资金监测和反洗钱调查,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宜兴海关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江苏宜兴海事处、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部门配合)
(二)加强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等场所的排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违法对外销售自用油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利用互联网平台非法销售成品油等行为。对于违规销售汽油及闪点低于60℃的柴油,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加大对油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质量违法。依法依规取缔水上非法加油站点。(市公安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江苏宜兴海事处等部门配合)
(三)加强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建立重点道路联合检查工作机制,设立流动关卡,加大对油罐车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走私成品油、不带票资源的拦截,重点检查车辆的运输油品、出库单、到货地点及发票单据等,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进行临时扣押,对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加强对机动车销售、维修经营单位的源头检查和抽查抽检,严厉打击擅自改装非法流动加油车的行为。加强到港成品油运输船舶检查,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江苏宜兴海事处等部门配合)
(四)加强成品油偷逃税综合整治。加强对加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价格采购的监管,重点检查进货来源,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进货来源不明的加油站及时查处。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控,在全市加油站(点)推广使用“江苏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相关推广工作与年审年检挂钩,实现跨部门协同共治。(市税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配合)
三、职责分工
商务局: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的成品油购销行为。按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推广使用“江苏省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做好综合整治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工作,推动综合整治不断深入,定期汇总通报全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打击非法改装船舶、违规设置暗舱等行为。
公安局:查处非法经营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行为。查处车辆非法流动加油、油罐运输车非法分销行为。负责对涉嫌非法经营、偷逃税等刑事犯罪行为的立案查处。
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打击违规建设内部加油设施的行为。
交通运输局: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车辆的行为。对靠港船舶使用油品进行抽检监管,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运营船舶。
应急局:查处非法从事汽油和闪点≤60℃柴油的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局:查处非企业非法从事经营闪点>60℃柴油的行为,以及企业超范围从事经营闪点>60℃柴油的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掺假使假、以次充好、计量作弊等行为。
宜兴生态环境局:对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抽查抽检;发现使用不合格油品车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税务局:查处成品油经营偷逃税行为,查处加油站点与炼油企业交易不开具正规发票、偷税漏税的行为;严格加油站税收管控,推进加油站进、销、存台账的建立和税控装置联网。加强对加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采购价格的监管,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进货来源不明的加油站进行及时查处。在“江苏省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建成后,比对企业实时上传数据与报税数据,防止偷逃税行为。
宜兴海关:加大成品油走私打击力度,从源头阻止走私成品油进入市场。
人民银行宜兴支行:负责对可疑账户的资金监测和反洗钱调查,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
江苏宜兴海事处:加大对辖区靠港船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抽检监管力度,查处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内河船舶和江海直达船舶。
各镇(园区、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建立相应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1年4月底前)
成立全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指挥部,设立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成品油综合整治的组织指挥、查处整治和案件办理的统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部署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二)第二阶段:行动实施(2021年5月—11月)
全面组织开展成品油综合整治,各镇(园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对成品油非法走私行为、非法购运储销行为、非法偷逃税行为加强信息搜集和共享,梳理、研判分析在手线索,对涉案运输工具、人员迅速开展落地侦控、情报经营,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梳理成册,形成清单,对摸排发现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及时向各镇(园区、街道)以及各部门进行交办、督办,重大线索现场督办。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成品油综合整治,力争破获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违法团伙,形成强大震慑。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2021年12月)
各镇(园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开展情况,加强绩效评估,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巩固整治成效,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商务局局长为副指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宜兴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宜兴海关、江苏宜兴海事处、人民银行宜兴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一办四组”,即综合整治办公室和走私综合整治、非法销售综合整治、非法运输综合整治和偷逃税综合整治四个工作组,综合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镇(园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宜兴海关、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税务局牵头,负责职责范围内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园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相应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置,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时序进度,加强督促检查。综合整治指挥部定期召开协调会,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及问题,解决综合整治过程中的疑难杂症。
(三)建立管理机制。明确各单位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监管措施,为强化成品油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支撑。坚持打管结合,强化线索收集和信息共享,全方位监控成品油产业链进出动向,实施精准管控。进一步优化成品油供应网络,更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综合整治期间实行信息月报制度,四个工作组牵头部门负责搜集汇总其他部门工作信息和相关数据,每月7号前将上月工作月报表和整治工作情况报综合整治办公室,内容包括整治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