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1〕32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
宜兴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系列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力做好2021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江苏省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我市地质灾害多发于低山丘陵区、采空区及地下水开采严重区域,类型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缓变型地面沉降为副。截至2021年5月,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个,威胁人数120余人,威胁财产约3000万元,隐患点分布于宜南山区丁蜀、张渚、湖父、太华四个镇以及芳桥街道、宜兴林场两地。不规范的建设活动(尤其是切坡)、连续强降雨、过度抽取地下水等成为近年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
(一)重点防治区
1、滑坡和崩塌重点防治区。滑坡和崩塌主要分布在太华、张渚、湖父、丁蜀等镇低山居民区及切坡建设区域。
2、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地面塌陷分为采空区地面塌陷和开采地下水引起的岩溶塌陷。采空区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丁蜀、湖父等镇;岩溶地面塌陷区域主要在丁蜀镇查林村。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经汛前排查,2021年我市新增3个隐患点,分别为湖父镇福音堂内崩塌点、张渚镇紫晶路力亮精密机械厂员工之家西侧崩塌点、宜兴市林场东岳庵内崩塌点;通过实施治理工程,今年我市依法依规核销隐患点2个,分别是张渚镇牛犊山滑坡点,芙蓉山庄6号、7号楼和餐厅后侧切坡点。今年共确立地质灾害隐患点14个,同比去年增加1个,按《江苏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技术要点》中的危险性分级标准,14个隐患点中9处危险性小,4处危险性中等,1处危险性大。
二、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今年我市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偏多1~2成,梅雨量接近常年,局部地区可能偏多2成以上,影响我市的台风为2~4个,可能有1个影响较重。
综合分析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特征、人类工程活动影响和降水等诱发因素,预计2021年我市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总体趋势与常年持平,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为主。5~9月汛期以及强风、高强度雨雪等极端天气是地质灾害的重要防范时段,连续降雨3天以上或日降雨量超过3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以及雨后120小时内,更应重点防范。
三、防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面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为宜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航。
加强地质灾害“三查”、调查工作,健全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体系,抓好监测预警,开展突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强化应急值守,扎实推进治理工程,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完成新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综合能力。
四、防治措施
(一)科学部署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本着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性地选择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宜防则防、宜治则治、宜搬则搬。要根据“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要求,认真总结评估上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成效,准确把握规划编制重点,严格按照规划编制工作进度推进,确保年内完成规划审批和备案。
(二)加强“三查”、调查工作。各相关镇(园区、街道)、要全面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市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民宗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本行业地质灾害的“三查”工作。巡查、复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影响,发现新隐患点时,要及时查明现状与变化趋势,纳入防控体系。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充分应用好我市低山丘陵区、岩溶分布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和开发园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等工作成果,加强与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对接,切实加强对“三查”工作的指导;按照《江苏省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历史地质灾害调查与行业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地质灾害致灾背景调查、承灾体调查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查清孕灾背景和隐患底数,科学评估风险,努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夯实防灾减灾基础。
(三)加强监测预警。各镇(园区、街道)、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建设,逐点制定应急预案,发放明白卡,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采取“群专结合”的监测手段,通过人工、视频监控及自动化监测等方法,密切掌握隐患点动态,增强基层识灾报灾和监测预警能力;市自然资源规划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利用多部门预警预报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对于地下水取水严重的西北乡镇,要定期开展地面沉降灾害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水产养殖业地下水抽取。
(四)提升综合能力。有重点防治任务的镇(街道)、市应急及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要组织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管理和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基层一线人员的识灾防灾救灾的能力,提高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各类规划、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管理,强化地质灾害调查成果在防灾救灾中的应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环境下传播主体多元化的优势,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基本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防灾意识,形成良好的防灾氛围。
(五)推进项目治理。各相关镇(街道)要按照我市2021年度市级投资项目地质灾害治理类项目计划安排,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相关镇要扎实做好上年度结转项目的治理工作,保障项目质量与进度,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抓好项目验收。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及治理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对已完成治理的隐患点要开展“回头看”,强化动态跟踪监督,发挥好治理工程的防灾减灾效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全局性安全生产和减灾工作统筹起来,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
(二)严格责任分工。要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关于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精心部署谋划,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住建、交通、水利、教育、文体广电旅游等多部门的联动协同机制,实现“防”和“救”全链条无缝对接,扎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应急救援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年内将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级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三查”、风险普查、群测群防、培训宣传、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工作,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监测、预警、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制度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按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好“防”和“救”的分工与协调配合机制。汛期严格遵守应急值守、专家驻守、汛期“零报告”等制度,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