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02期
市政府关于同意宜城街道、新庄街道、屺亭街道、湖㳇镇、太华镇部分地名命名的批复
来源:市司法局       时间:2021-09-01 10:54:15   [        ]     
文号 宜政发〔2021〕67号
制发机关 宜兴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3-24
文件类别 批复
文件状态 正在执行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新庄街道、屺亭街道办事处,湖镇、太华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地名命名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无锡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宜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按照符合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易找好记的原则,经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你们对以下地名的命名。

钰澜云溪府:东至规划绿地,南至规划绿地,西至防护绿地,北至团氿北路延伸段,占地面积34915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钰澜云溪府。

  1. 氿璋景园:东至东氿社区唐角自然村9组,南至震泽路,西至待规划道路,北至河道,占地面积31981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氿璋景园。
  2. 和光屿湖悦府: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绿地,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39468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和光屿湖悦府。

时光氿樾府:东至蠡河沿河绿化带,南至庆源大道绿化控制带,西至钱墅都荟,北至上塘路,占地面积57962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时光氿樾府。

雅松苑:东至洞达路,南至洞达路,西至九里山,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92647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雅松苑。

天谷春风院:东至石门村路华自然村,南至云岭路,西至铭鼎茶场茶叶地,北至林地,占地面积48363平方米的居民住宅区,命名为天谷春风院。

希你们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地名命名的宣传,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制作安装地名标志牌。

宜兴市人民政府

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