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宜政办发〔2021〕14号 |
制发机关 | 宜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3-16 |
文件类别 | 通知 |
文件状态 | 正在执行 |
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办),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宜兴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宜兴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58次(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快解决当前突出环保和安全问题隐患,确保全面高质量地完成年度“减化”目标任务,切实提升全市化工产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为“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1、完成企业关停搬迁任务。2021年6月30日前确保完成30家。
2、加快整改企业问题隐患。
一是关停化工生产企业“回头看”发现问题。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是省攻坚行动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是全市剩余化工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存在问题隐患的整改。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3、推进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提档升级。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各级各类督导、检查、评估反馈问题整改。
二、重点工作
1、切实加快企业关停搬迁进度。严格对照省百日攻坚行动《“一企一策”处置建议》,2021年,全市还须关停32家化工生产企业,搬迁6家企业。18家已签未关企业,必须确保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14家应关未签企业,必须确保3月31日前完成签约,力争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6家搬迁企业,必须加快关停和搬迁进度。周铁镇的天音化工和傲伦达科技,要确保3月31日前全面停产、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丁蜀镇的新宇生物,要确保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芳桥街道的开来生物,要立即全面停产,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芳桥街道的申生催化剂、官林镇的清泰净化剂,要加快落实搬迁方案,确保6月30日前全面停产。(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
2、切实加大问题隐患整改力度。一是“去功能化”企业抓紧关停到位。涉及8家,必须确保3月31日前全部实现“两断三清”。二是“回头看”发现问题的整改。涉及39 家企业,必须确保3月31日前全部实现“两断三清”。同时,持续开展已关停化工生产企业“回头看”,确保所有企业关严关实,坚决杜绝“死灰复燃”。三是省攻坚行动反馈问题隐患的整改。目前还剩余30家163 个问题和隐患。各相关板块和部门要加大逐企整改推进力度,逐一制定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按时实现整改闭环销号。对于还存在重大隐患尚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停产,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对于存在其它安全环保隐患无法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关闭退出。四是全市剩余化工生产企业危化品使用存在问题隐患的整改。对剩余172家化工生产企业,市化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排出问题隐患清单。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责成企业立即整改,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确保6月30日前前实现闭环销号。(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
3、规范管理提升宜兴市新材料产业园发展水平。一是切实抓好园区问题隐患整改。要严格对照各级各类督导、检查反馈问题,以及“一园一策”评估论证意见,确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二是推进园区高水平建设。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安委办《江苏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封闭化建设指南(试行)》等文件,以及《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等园区建设标准,全力提升安全环保及公共配套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园区产业规划管理。紧紧围绕高端涂料、化工新材料、电子专用材料和新能源化工的产业链条,按照“四高两低”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突出安全环保和亩均效益,严格项目管理,加快打造出一个集约、高效、绿色的专业新材料产业园区。(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官林镇具体落实)
4、认真落实“举一反三”措施。一是继续强力推进企业关停。各板块要对辖区内剩余化工生产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梳理,按照“能关则关”的原则,围绕“安全线”、“环保线”、“规模线”和“亩均线”,继续关停一批生产工艺装备落后、安全环保风险隐患较大、销售规模不大、亩均税收较低的企业,并力争6月30日前实现“两断三清”。(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二是进一步排查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按照“五个有没有”的要求,各板块要彻底排查辖区内有没有漏查漏报的化工生产企业,对排查中发现应列但未列入整治名单的化工生产企业,要依法立即关闭。(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危化品经营企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安全、环保、用地、建设、流通经营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对全市所有危化品经营企业、尤其是关停后保留贮存经营危化品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企业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立即取消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市应急局牵头,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行政审批、宜兴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全面排查整治2017年以前关停化工生产企业保留储罐的安全环保风险隐患。按照“不留死角”的要求,各板块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涉及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并于4月30日前将企业名单、储罐数量、贮存产品等情况上报市化治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安全、环保、用地、建设、流通经营等方面的规定要求,逐企检查评估,该整改的立即限期整改,该处罚的立即处罚,该停业的立即停业,并提出“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可以依法予以保留,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对经检查评估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风险、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企业,立即责令安全拆除储罐。(市化治办牵头,市化治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五是全面排查整治关停后转化工流通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审批、安全、环保、用地、建设、流通经营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对2017年以来全市所有关停后转化工流通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该整改的立即限期整改,该处罚的立即进行处罚,该停业的立即停业。(市应急局牵头,市市场监管、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审批、宜兴生态环境局、消防救援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板块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板块要把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环保水平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进、亲自协调督办,定期专题研究。市化治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推进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2、强化调度督查。市化治办要成立工作专班。重点抽调市应急、市场监管、宜兴生态环境等部门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力度。自3月19日开始,市化治办要建立工作进度情况“周报制”,实施“挂图作战”。每个周五上午11:00前,各板块必须将已签未关、应关未签、须搬迁、“去功能化”企业整改、“回头看”问题整改、省攻坚行动反馈问题整改等进展情况上报市化治办;各相关部门也必须将省攻坚行动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上报市化治办。市化治办汇总审核后,形成《“减化”专报》,并排出板块和部门工作“红黑榜”,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对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推进企业关停搬迁进度滞后、问题整改不力的板块和部门,适时提请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督查。
3、强化后续监管。市化治办要及时将关停企业名单移送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化工项目准入,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帮助和指导关停企业转产转型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充分发挥牵头职能,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板块严格落实“两断三清”,确保企业关严关实;要抓紧研究制订鼓励支持关停化工企业转产转型发展、优质化工企业提档升级、化工园区高水平建设管理等政策意见,促使全市化工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公安局要对发现和掌握的企业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打击,同时要积极关注企业关停后的舆情动态及职工稳定等情况,及早发现、协助化解各类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矛盾。市财政局要及时落实“减化”奖补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协调做好关停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和工资发放等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要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关停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宜兴生态环境局要督促企业特别是暂时“去功能化”的企业做好污染物清除工作,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规定做好关停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关停转化工流通经营企业的环保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按职责加强已关停企业地块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的审查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危化品承运企业的管理,督促承运企业规范关停企业的物料转运,保证物料转运处置中的安全。市农业农村局要依法注销关闭农药企业相关许可手续。市应急局要指导关停企业做好转产转型后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依法办理危化品许可证照的注销手续;同时,要加强关停转危化品流通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关停转化工流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企业已实际关闭但长期不申请变更或注销证照的,要指导督促企业做好相关证照的变更、注销工作,坚决防止非法生产的发生。市统计局要进一步规范现有化工企业行业代码调整,强化化工行业发展运行跟踪监测。市信访局要及时受理办理涉化工企业关停信访事项,转交属地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做好跟踪督促工作。市税务局要把化工产业安全环保税收优惠政策作为重要的减免税核算项目,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宜兴银保监部门要鼓励指导保险机构因地制宜创新保险产品、优化保险服务方案,为投保化工企业提供优质防灾防损服务。市消防救援大队要对关闭拆除和物料处置过程中风险较大的企业,提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现场监护。市供电、公用事业部门要加强相关企业的用电用水数据的研究分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加强关停企业债权债务和金融风险研判,落实相应防范措施。